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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工会总结表彰的通知

2021-11-24 

校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工会总结表彰的通知

为保持和增进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激励基层工会工作,通过准确客观、全面公正、科学有效的总结评价,激励基层工会不断开拓创新,建设教职工满意的教职工之家,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基层工会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申报:

1、提交书面总结:基层工会从团结组织教职工凝心聚力、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依托教代会加强教职工民主参与、促进两级民主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重点主要包括: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宣传工作;教职工会员参与校工会开展的民主管理、基层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参与文体活动等重点活动情况;参与校工会统一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项专题活动、关心关爱服务职工等情况;基层工会开展沙龙、论坛、比赛、竞赛、文体活动等情况;基层工会阵地---“工会之家”建设情况;工会业务经费执行情况;基层工会主席履职情况。总结材料要求语言精练,重点突出工作特色和主要成绩。

2、组织会员测评: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三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应每年对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要求,校工会统一制作并下发《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工会会员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由基层工会组织教职工对本基层工会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民主管理、自身建设、权益保障和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会员数小于80人的评价人数不低于80%,会员数在81-200人的不低于60%,会员数在201-400人的不低于50%,会员数大于400人的不低于40%,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评价结果形成会员评价报告,报送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

二、组织评选:

校工会组织专家评委和基层评委,结合各基层工会上报的2021年工作总结、会员评价报告进行书面评选。

三、表彰奖励:

校工会将依据评审结果,对基层工会2021年工作进行表彰。

四、材料报送

请将电子版的2021年工作总结、会员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下班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报送时间、地点待定。

联系人:任乐雅,15842411931,renleya@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工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