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采集工会会员和工会干部信息的通知》(辽工发电〔2016〕17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采集工会会员信息,为下一步省、市工会创建APP工作平台、对会员实行线上线下普惠制服务和开发全省在职职工医疗资(互)助管理系统提供可靠的实名制数据支撑。
《信息采集表》由教工本人填写,部门工会汇总后要求教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确保工会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请各部门工会于9月13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并将教职工签名的纸版一并提交校工会办公室。
在信息的采集上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提高保密意识,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