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部门:
为加大对技能工人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按照大连市相关文件规定,对全市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技工,由市总工会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奖励金额
(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申报程序
填写附件的申报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于12月28日前一并送至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