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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报告

2025-03-06 

各位代表:

现将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向大会汇报,请予审议。

一、提案立案情况

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自2024年2月2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代表运用提案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作用,校工会在提案征集期间专门与各二级工会沟通,举办提案工作专题培训,督促教代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积极撰写提案。本次教代会共立案21件,所有立案提案能够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具有全局性和现实性,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所提意见简明扼要,建议具体,措施科学。

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一)责任分工明确,提案办理落实到位

校工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认真研究审定提案立案项目,根据学校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划分,多方沟通协商,明确提案办理的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承办单位负责人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提案,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协作,为提案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各部门在领取承办任务后,第一时间与提案人取得联系,明确处理事项和时限,所有提案办理过程和结果均派专人与提案人直接对接,更详细的了解提案所述问题,实时反馈办理进度和落实情况,能办即办,不能立即落实的,实事求是说明原因。

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办理工作与落实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力争“一事一案”“一案一清”,推动师生关切的热点提案得到有效落实,助力“卓越大工”“ 魅力大工”“ 幸福大工”建设。因学校机构调整,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发生变化,校工会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根据提案办理的进展和新的职责划分,重新厘清提案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高效办理。11月13日,本次教代会提案全部办理完成。

(二)提案线上办理,规范提案办理流程

提案线上办理系统,覆盖提案征集、立案、落实、反馈、督查全流程。线上提案办理系统要求各提案承办部门对提案要表达明确的回复意见,如同意提案,应给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间表;如不同意提案,应给出明确的依据或原因;如同意提案但暂时解决不了,应该给出合理的解释。办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提案人,提案人做满意度评价。提案各参与单位实时掌握提案办理进展,时间节点更加明确,提案流程更加规范。

(三)严格提案评优程序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运用提案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推进提案工作,维护教职工权益,推动学校发展。本次提案办结后,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评审出优秀提案5件,分别为由吴硕等人提出的《关于我校理科化学基础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提案》、由王仲等人提出的《关于激活教师队伍活力,优化年龄结构,强化青年教师引育策略的提案》、由杨中楷等人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科学成果有效转化,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提案》、由于德刚等人提出的《关于建设学院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提案》、由田琳琳等人提出的《关于在开发区校区建设“AI+工程”学科交叉研究中心的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1个,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十二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的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教代会代表的认可,普遍对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满意。其中,代表们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的有20件,占95%。

同时,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代表对教代会提案的调研、撰写、立案等相关要求缺乏了解,导致部分提案的撰写不够规范;代表参与度有待提升,提案数量、质量有待加强;部分教代会提案的办理工作不够理想,存在以文字回复代替实际落实等情形。

校工会将会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加强动员宣传,激发教职工代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撰写高质量提案;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及时办理提案;加强结果评价,确保提案办理高质量完成,提高教职工的满意度。

希望各位代表能够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积极撰写提案,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及时跟踪检查提案办理情况,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保证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以上是校工会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报告,提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二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